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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4-07-31 11:54:09
【推荐】工作方案3篇

【推荐】工作方案3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鄂教基【20xx】39号)和《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襄阳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教文【20xx】20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老河口市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对象

20xx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报名

实验技能考试是中考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襄教文【20xx】4号)规定,实验技能考试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时进行,同一平台完成,数据共享,报名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日。由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会同本地教育(教体、社会事务)局基础教育科、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和中学实施完成。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站在20xx年3月26日前将考生人数报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三、考试范围和内容

考试内容和范围为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xx年版)、《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xx年版)、《义务教育生物课程标准》(20xx年版)和人教版《物理》、《化学》、《生物》教材规定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包括实验方案的构思与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与组装、实验现象的观察与判断、实验数据的记录与处理、实验误差的计算与分析、实验报告的填写与汇总等,突出考查学生实验操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科学探究能力。

四、命题和制卷

命题工作在襄阳市教育局领导下由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会同襄阳市教育考试院、襄阳市教研室组织实施,遵循下列原则:

1、命题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教科书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为内容,以熟练使用常规教学仪器设备为基准点,重点考查学生的基本实验技能。

2、命题内容源于教材,不局限于教材,不完全以教材上的实验内容为试题,适度进行拓展和延伸,密切联系生活。难易适中,凡能独立完成教材规定实验内容的考生,均能通过考试。

3、命题将实验器材选择、操作步骤、实验结果、实验器材整理等过程进行量化,制定成评分标准和细则,便于监考评分教师把握。

4、命题考虑实验技能考试的特殊性,使学生只有通过实验操作后,才能得出数据和结论,注意不同轮次考生考试时实验结果和数据的多样性。注重物理、化学和生物三科试题的关联度和难易度,科学组合,合理搭配。

制卷工作由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

五、考点设置

(一)考点设置原则

实验技能考试考点学校需要达到《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xx)和《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5-20xx)规定,建有标准化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并且仪器设备达到教育部颁布的“四个教育行业标准”“基本”类配备要求。不具备设置考点条件的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考生到就近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点具备条件

1、学校实验室水、电、通风、消防等设施齐全,实验仪器、药品、器材能满足实验技能考试需要。

2、学校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规定,具有上岗资格证书。

3、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设施设备、仪器器材、药品耗材管理规范。

4、学校实验教学组织机构健全,按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全实验课程。

(三)考点组织管理及工作人员

考点设主考1人,乡(镇、办事处)考点学校由中心学校校长担任,市直学校考点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领导和组织本考点考务工作;设副主考2人,由县(市)区实验技能考试小组组长和考点学校副校长(乡(镇、办事处)考点学校校长)担任,协助主考开展考务工作。

考点配备如下工作人员:司铃1人,负责发出考试开始及终止信号;实验室管理人员2-3人,负责准备、补充、调换实验器材及药品;领考员若干名,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室,掌握考生缺考情况;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疾病进行救护;保卫人员1名,负责维持考点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考点设置由市教育局负责审定,审定情况与《襄阳市20xx年中考实验技能考试考点设置情况汇总表》(附件)于4月1日前报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备案。

六、考点布置

1、考点布置规范,环境整洁、安静,周围无噪音干扰,安全保卫条件好。在学校门口悬挂“20xx年襄阳市中考实验技能考试XXX中学考点”横幅,考场(实验室)里黑板上书写或张贴“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沉着冷静、精心操作”标语。

2、考点设置考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考试的组织、管理、后勤、安全、卫生和保障工作。

3、考点设置考生备考室、点名抽签处、医务室、饮水处、存车处等服务设施,并有明显标志。

4、考点在醒目位置设立考务信息栏,张贴考室安排示意图、《考生须知》、《考生违纪行为处罚规定》等信息。

5、考点要实行封闭管理,在考场(实验室)周围设立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识,在一楼设置考场(实验室)的,要在5米以外设置警戒线。

七、考试时间

全市考试统一时间为20xx年4月21日-23日。

上午8:00点开考,12:00点结束;

下午14:00点开考,18:00点结束。

八、考务工作

(一)考试组织实施。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由市电化教育站具体负责,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监考小组人员组成。以县(市)区为单位抽调物理、化学、生物教师(教研人员)组成若干监考小组,到考点进行监考评分。

每个监考小组设组长一人。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安排、管理监考评分教师;组织协调监考评分工作;负责试卷、试题的保密安全工作;担任考点副主考,参与考点考务工作的领导,协助主考抓好有关工作。

每名教师最多同时负责4名考生的监考评分工作。

(三)试题编组。考试试题共计六套,分别为试题一、二、三、四、五、六,分别对应4月21日、22日、23日上午和下午考试。每半天使用同一套试题。每套试题含物理、化学、生物各一个题目,每名考生需要单独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实验题目。

(四)分组与抽签。考前,各考点根据考试人数、考场(实验室)数以及实验室仪器、药品配置情况,将考生划分为若干大组(每半天参加考试人数为一大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每大组考试题号和考试时间。

(五)考场设置。每个考场(实验室)设12个考试实验台(桌),物理、化学、生物各4个。每场同时安排12名考生参加考试,按照四纵三横模式摆放。每个实验台(桌)前后、左右应保持适当距离,便于考生操作和教师监考评分。

(六)成绩评定。试题满分为30分,其中物理、化学、生物题目各10分,包括若干个操作步骤和相应的分值,监考评分教师按照评分标准、细则,观察判断考生操作步骤规范程度和实验结果,现场评定考生分数,并签名。

(七)成绩登录。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留存,分别供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和教育考试管理部门使用;第三份于5月29日前报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汇总全市考生成绩,按规定确定A、B、C、D、E五个等级,送襄阳市教育考试院。

九、监考培训

1、监考评分教师选派。各地在选派监考评分教师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监考评分教师要由思想过硬,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理科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担任。选派监考评分教师要实行回避制度。

2、监考评分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必须接受业务和纪律两个方面培训,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培训注意考虑学生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重点把握每个操作步骤的规范程度,熟练掌握评分标准,评价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十、考风考纪与试卷保密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考实验技能考试工作,要求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正面引导,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考试工作纪律教育,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试卷保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接运试卷必须做到专人、专车;试卷必须进入保密室保管;试卷保管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试卷进入保密室、领出和回收必须执行规定程序,办理规定手续。

对发生考风考纪问题和试卷保密问题的考点学校和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点学校,取消其考点设置资格,两年内不得设置考点。

十一、考试收费

依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鄂价费规【20xx】215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鄂考院【20xx】1号,襄阳市教育考试院襄教考【20xx】8号等文件,中考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收费标准为15元/生。

十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老河口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李勇同志任组长,冯勇同志任副组长,蔡玉俊、任喜才、刘福礼、张立红、邱洪武、李红兵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邱洪武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电化教育站,具体负责考试的安排、组织、协调、考务和考纪工作。各中心学校(市属初中)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正常进行。考试期间,市教育局派巡视组,对各考点中考实验技能考试工作进行巡查。

工作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20xx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县纪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种作用,切实做好我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依据中共永年县委办公室转发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20xx]11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机构

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指出:清理农村“三资”工作要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孙洺生兼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为使办公室工作实现组织有力、运转协调、工作规范、责任明确、办事高效的目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下设宣传、指导、督查和办案四个小组,分工负责、相互合作。

(一)宣传组:组长由县纪委宣教室主任靳永朝担任

主要任务:具体负责举办学习培训、传达会议精神,收集、汇总材料、编发《三资清理专报》,及时发布有关重要信息,总结各阶段工作,筹备典型案件公开处理会议材料,参与承办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指导组:组长由县农牧局农业生产办党组副书记郭战士担任

主要任务:负责三资清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业务技术和人员的培训;

(三)督查组:组长由县纪委党风室主任侯本树担任

主要任务: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办公室总体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职责,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中各项任务;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对各乡镇清理规范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四)办案组:组长由县纪委案管科科长苏增林担任

主要任务:负责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协助督查组和宣传组提供典型案件公开处理材料。

各工作组组员分别由县纪委党风室、宣传教育室、案件管理科、县委农工委和县农牧局农业生产办有关人员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从县委农工委、县农牧局农业生产办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参与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到县纪委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专职干部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单位工作沟通的联络员。

二、明确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职责,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中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对重大事项研究提出意见;

4、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5、收集整理信息;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工作小组职责

1、组织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的实施方案》;

2、掌握本组专项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分类指导;

3、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5、按照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

6、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联络员工作职责

1、负责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办公室的'沟通;

2、及时报告本部门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3、按照办公室要求提供本部门相关工作情况和相关材料;

4、参与办公室组织的调研、督查工作;

5、对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严明制度

(一)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紧急情况需增加会议的临时通知。

(二)各小组要严格按照分工,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清理活动中的有关重要活动,如督查督办、处理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小组共同参与。

(四)各小组每月向办公室提交一份书面工作报告。办公室每月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工作。重大问题、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五)严明纪律。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与会议和集中活动的,需事先向办公室主任请假。

工作方案 篇3

为扎实做好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是督查组织机构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到人员、车辆、经费、工具(扑火工具、取证器材等)“四落实”.

二是禁烧方案落实是否到位。

三是督查、巡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各村(居)要与村民组、农机手、种田大户签订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状,建立镇、村、组三级禁烧和综合利用网络。

四是禁烧保证金、严打“第一把火”制度是否到位。

五是督查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到位。各村(居)要加强对下田机械粉碎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以及秸秆收储点建立进行督查,确保秸秆还田。

六是督查禁烧及巡查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禁烧巡逻突击队,在收割及禁烧关键时期,各村(居)要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督查巡查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在发现火情后能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扑灭。

二、督查方式

实行督查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死面;实行每天24小时不间断督查,不留时间空档。

三、工作职责

负责对各村(居)禁烧工作实行全面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居)宣传发动、分片包干、镇村包保责任人在岗在位履职情况、禁烧效果和责任落实等,及时发现和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将每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全镇。

四、督查时间

午季为20xx年5月25日一6月25日,秋季为20xx年9月20日一10月20日。

五、督查要求

1、各督查组要切实加强督查检查力度,提高督查频率,工作在田间地头,实行全天候、全覆盖督查,确保不留死角死角、不留时间空挡,确保出现火点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

2、督查工作要认真负责,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登记在册(详细记录火点具体位置、面积、包保责任人),现场拍照,及时通报,立即督促整改,及时落实责任追究。严禁发现问题,隐瞒不报。

3、对于秸秆禁烧落实不力,出现焚烧现象、监管不到位的,督查组未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在追究村(居)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督查组监管不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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